泰国婚俗
泰国现还存在一种古老的婚姻习俗——从妻居,即男方在女方家盖房、居住、生息。某些农村,还有一种“服务婚”。当男女双方相识恋爱后,由男方自女方父母求亲,女方同意后,男方去女方家居住,作为女方家的劳力,给女方家种田干活,这段时期称“服务期”。服务期的长短由女方家长定,一般两三年甚至有了两三个孩子后才举行婚礼。法定男女结婚年龄为17岁。结婚前,一般先举行订婚仪式。结婚后,有条件的新婚夫妻与父母分居。结婚日期定在双月,他们认为双月是成双成对的象征。人们多在阴历2月、4月和6月结婚,一般不选8月、10月和12月。婚礼按宗教仪式举行。婚礼上,除双方亲属、客人外,还要有和尚在场。婚礼中,和尚一面念经祈祷,一面把圣水洒在新人头上,并让两位新人牵起手来,象征他们结成了夫妻,和尚数为偶数,但不少于6人,顺序端坐在供桌边。供桌上放有佛像、圣水钵、圣纱、香烛、鲜花等。和尚手执圣纱诵经,新郎、新娘叠腿侧坐在主持僧前,双手合十,听或随和尚诵经。接着,婚礼主持人或父母给新郎、新娘的头上戴双喜纱圈,父母、亲友依次往新郎、新娘的手掌中淋滴圣水祝福。然后有两个年轻女孩子在门口送给宾客一片树叶、—个花环、一朵小花或一条香手帕作为结婚纪念品。喜宴开始后,新郎、新娘要为宾客敬酒,并与宾客一起照相、录像,有的喜宴上还有歌舞表演助兴。